寫字樓和辦公樓,產權屬性上兩者都有商業性質;寫字樓屬于辦公樓的一種,但辦公樓的范疇更大,包括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在內。而寫字樓一般僅適合企業商業辦公。
在改革開放初期,寫字樓還未傳入時,機關要職或商業人士辦公的大樓,一般都稱為“辦公樓”。不過隨著“寫字樓”這個叫法的傳入,大家也都隨之改口,顯得更洋氣些。
現在城市很多氣派的寫字樓,基本都是作商業用途的辦公使用,叫法上有“大廈”“塔”“CBD”等之分。如廣州的珠江新城、上海陸家嘴、北京國貿CBD等,不僅是一張城市名片,更為企業帶來極具競爭力和先進性的人才、客戶等不可估量的資源。
按寫產權性質來說,寫字樓一般不能住人,部分辦公樓可住人但不建議住以及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