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包括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這兩種都不能轉讓、出借或過戶,一般只能作某些內容的變更。
個體工商戶可變更的內容包括:名稱變更、經營地址變更、經營范圍變更。經營者是不能變更的,如果需要變更,只能先注銷再重新注冊(可以在已備案的家庭成員內變更,外人不行)。所以一般在店鋪轉讓中,不建議通過變更名稱名號的方式,繼續使用上家營業執照。
企業營業執照可變更的內容,除了社會信用代碼和注冊日期不能變,其他的如名稱、營業場所、法人(變更法人,新繼任人要承擔原有資產和債務)、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內容都可以變更。最常見的變更,一般是企業股東或投資人將其股東權、出資份額依法轉讓給他人。如果是大范圍變更各項內容,后續還需要將公司印章、稅務、銀行等信息進行相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