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并沒有“廠房消防類別”這個說法,平時常見的“甲、乙、丙、丁類廠房”,指的是廠房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根據不同的火災危險性,對建筑有不同的耐火等級要求(分為一、二、三、四級)。
電子廠一般是做電子產品零配件的組裝、加工或焊接等,如手機的數據線、耳機和電池等元件。國內比較知名的電子代工廠,如富士康,遍布全國各大城市。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規范要求,若電子廠只作簡單加工和組裝,且只在常溫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燒物質進行生產,即歸類為“戍類”廠房。但如果涉及精密儀器的加工,或有焊接或高溫電容等操作,就需要根據企業生產使用的設備和材料的熔點、沸點、閃點等,去劃定廠房的火災危險性類別。這種電子廠至多劃分為“丙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