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轉讓,是在轉讓者還在租期內的發生的行為,需要依靠轉租雙方共同協作完成。第一個比較重要的步驟或者稱手續,肯定是與下一個承租人簽訂《店鋪轉讓協議(合同)》,確保法律上合法合規。
1、雙方簽定店鋪轉讓協議或合同,以白紙黑字規定好轉讓的具體權益、物品、剩余租期等。
2、完成稅務變更登記(到店鋪所屬區域的國稅、地稅等部門辦理好變更手續),確保費用繳納結清。
3、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有的商戶轉讓,如果前后業態一直,可利用上家的營業執照繼續營業,只需要做相關好變更即可。
4、營業所需的其它證件(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如消防驗收、衛生許可證、餐飲從業人員的健康證等。
5、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協議(約甲方、房東共同簽訂)。也可以做承租人變更,但保險起見,最后還是重新簽訂。
6、對店鋪盤完庫以后,接盤人(乙)給轉讓人(甲)出具收據后,再付款;轉讓人收到錢后,同樣也有開具收據或發票。
7、必要的話,轉讓人甚至可以將自己原有的一些供貨商一并轉讓出去,其中涉及供貨或采購合同的,需要合法變更,同時還要注意前者有沒有欠供應商貨款。
8、按要求交納在轉讓過程中產生的稅金。
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有一些比較細的手續或步驟,包括轉讓前期的宣傳推廣,在此不作過多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