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嗎?需要看不同建筑主體和實際用途,具體分析。
一、如果是廠房作倉庫用途的,且屬于企業自用倉庫(只儲存本企業生產產品、自用原料及其他自用物品),不從事經營活動的,一般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但提前是倉庫必須是已經過有關部門審批,尤其涉及易燃易爆或危險品存儲的,還要特別注意火災危險性等級、消防分區、防火間距等相關要求。
二、如果是已登記辦理工商手續和營業執照的商鋪門店,其附帶或內設的小倉庫,一般也不需要額外辦理營業執照。但其倉庫內的存儲或經營活動必須在營業執照規定的范圍內,超過的話就得重新辦理或變更營業范圍了。
三、還有一種是企業或商鋪在其他地方另外設的倉庫,需要提供你在原有場地的營業執照,并到工商局做好備案,說明此處只作為存放商品的配送用途,也是可行的。
但如果在倉庫內產生了對外經營的活動,就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了,如糧油批發、日用百貨批發、物流打包中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