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廠房,首次消防驗收一般都是由出租方負責,如果消防驗收不合格,是無法對外出租的,更別提進行生產作業或者辦公等用途了。但如果是承租方進駐后,廠房后期的擴建、加建、改造、隔墻等(經相關部門審批并獲得準許、合法合規),產生的二次消防驗收則需要承租方自己負責。
再者,承租企業進駐廠房,到了真正生產運作的階段,出租方、物業方只是負有監管責任,負責監督企業是否如實按照上級要求落實相關工作,如未規范落實則要監督盡快整改。如不得私自占用消防通道,消防栓、滅火器、消防噴淋是否保證可正常使用,易燃易爆等物品是否妥善安置等常規檢查。
如企業發生了生產安全事故,事故主要的承擔主體還是企業這邊,出租方僅要承擔監管失責的過失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