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的土地性質是商業綜合用地,因此產權年限為40年,這是國家有明文規定的。
40年的年限從開發商拿地日期開始算起,產權到期后需提前一年按要求向相關部門提交土地所有權的續簽申請,通過后方可繼續使用。但一般來說,居住使用20年左右的房子,就已經比較陳舊了,相關的配套設施也會跟不上,到時很有可能會重新規劃。
公寓的40年產權,還意味著沒有學位、只能用商用水電,貸款首付比例高達50%,利息也比普通住宅高很多,且貸款期限一般最長10年(也看不同地區政策)。公寓一般不通燃氣,僅能用電磁爐或者炒電鍋烹飪做飯。
如果不是家底厚的,一定要考慮清楚自己的需求再考慮是否要入手公寓。如果入了又反悔,二次賣出的稅費極高,到時候可就真的是燙手山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