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和住宅用地共有以下兩種區別:
一、劃分標準不同
居住用地(R),是國家住建部2010年度發布、2012年執行的《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的一種分類類別。從大類至小類,依次是“城鄉用地”→“建設用地(H)”→“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H1)”→“城市建設用地(H11)”→“居住用地(R)”。
居住用地,又可細分為一類(R1)、二類(R2)、三類(R3)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則是按土地用途的標準,劃分出來的“建設用地”中的子分類之一。住宅用地,又可細分為“城鎮單一住宅用地”、“城鎮混合住宅用地”、“農村宅基地”、“空閑宅基地”。
二、應用和發展方向不同
住宅用地的各類性質,如“城鎮單一住宅”或“城鎮混合住宅”常見于購房者的產權證上面,以表明它的土地用途。而居住用地(R),常見于住建部或土地管理局等部門審批公示的各種規劃圖中,二類居住用地(R2)則是最常見的一種,盡可能平衡目前國內多數城市住房需求緊張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