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賃房屋時,房東最不愿意遇到的事情就是出現人員死亡的情況,大部分的人得知有人死亡后會非常的害怕。如果在發生這種情況時,在不明確死亡的具體原因,作為房東或許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并擔心自己是否要負責任;那么,接下來一起來看看房屋出租出現人死亡如何處理。
當發現承租人死在房屋里面的,出租人應及時通知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并在這期間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由警方來確定死者的死亡原因,如果確定承租人是自然死亡或因自身等其他原因死亡的,則房東無需承擔法律責任。另外,出租人應及時通知死者家屬,如果家屬或者同住人不繼續租賃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與其生前共同租賃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想要續租的也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來看一看現實生活中在租房時出現事故的幾種情況及對應的責任:
1、房屋本身存在有安全隱患,房東沒有告知租客,導致租戶死亡的,這種情況將由房東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出租人在進行房屋出租之前,房東需要對其出租的房屋和設施設備進行維護、檢查、管理,確定租客的安全。
2、租客違法使用出租房屋中的某些設備,導致自己身亡的,則由租客自行承擔責任,例如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房東明確列出了租房中的某些設備是不能使用,并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的,而租客卻未遵行并私下使用了該設備,從而造成人身安全損失的,這種情況由租客自行承擔責任。
3、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一些老房子,存在太年久并失修的情況,租客沒有及時告知房東存在的危險,而房東也沒有及時修繕的,造成租客死亡,則需要房東與租戶共同承擔責任,但是如果租戶發現房屋存在危險時并已經告訴了房東,但房東卻未修繕,則是房東的責任。
發生這種事情的原因有種種,發現的第一時刻應要及時通知公安機關處理,當然,房東在出租房屋時享有經濟收益的同時,也負有安全保障和安全管理的義務,特別是經營性出租的,房東一定要對租客的經營資質和證件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