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其實也屬于商品房(大產權房)中的一種,但因為大家普遍把商品房僅等同于70年的產權的商品住宅房,所有也就會有公寓不屬于商品房中的一種固有印象了。
當把商品房中70年產權的商品住宅房單拎出來,并和商住房中的商住兩用的公寓作比較,兩者的一些區別包括:
一、產權性質和年限不同。
前者為70年產權的住宅,后者一般是40年或50年的公寓,由此而產生了巨大的風水嶺。如前者可獲得落戶資格、民用水電、首套購房優惠、商貸和公積金貸款、稅費低等優勢,而后者無落戶資格、商業水電、商業貸款且首付比例高、貸款年限短、稅費高等,但也勝在具有辦公用途,適合一些小微企業或自由職業者在此落腳。
二、戶型和面積大小不同。
一般來說,前者在面積上沒有那么多限制,從六七十平到幾百平的面積都有,戶型分區上也比較明確合理,豐儉由人,按需選擇即可。而后者面積多集中在40~60平之間,上百平米的比較少,且動靜、干濕、功能分區,需要購房者后期自己裝修規劃。
三、舒適性和私密性不同。
因為上一點的區別,由此也產生了居住體驗上的一些差異,前者可能一梯就2~4戶人家,但后者因為是小面積戶型的公寓,每個電梯要承載的數量可能是十幾戶。且很多公寓常被用來出租,進出人員復雜,還會加大物業管理難度。